【解說】台灣出入境攜帶限制品一覽

去旅行最重要帶三樣野:人、護照及錢。

除了這三件外,大家都會帶不同的物品出發,但留意每個國家都有限制攜帶物品,今天就跟大家整理台灣的限制攜帶品。

最多帶 10 萬元新台幣(約 HK$26,000元)

  1. 新台幣:可攜帶入境的新台幣上限是10萬元台幣,如攜帶超過限額時,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,持憑查驗放行,超額部分未經核准,不准攜入。
  2. 人民幣:人民幣2萬元為限,超過限額,應自動向海關申報,並自行封存於海關,出境時准予攜出。
  3. 外幣: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幣應報明海關登記。4. 有價證券:攜入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1萬美元者,應向海關申報。
  4. 黃金:旅客攜帶黃金出入境皆應向海關登記,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,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再至海關申報。

台灣禁止攜帶的物品

  1.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(如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、大麻、安非他命等)
  2.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(如獵槍、空氣槍、魚 槍等)、彈藥(如砲彈、子彈、炸彈、爆裂物等)及刀械
  3. 野生動物的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,未經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許可不得進口;屬CITES列管者需檢附CITES許可證,並向海關申報查驗
  4. 侵害專利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的物品
  5. 偽造或變造的貨幣、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
  6. 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的管制物品及藥物
  7.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的物品
  8. 最新規定包括任何豬肉(有時限之限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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